公司有权扣发工资吗?!——请了解劳动法的朋友给予帮助

2024-12-24 22:36:5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者有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用人单位不能任意克扣。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报酬,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2:

公司辞退你朋友必须有确定的证据,如果单凭对方的一句话就辞退你朋友我觉得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他,同时扣发整个月的工资更是没有依据。建议向劳动部门投诉。

回答3:

发工资是发工资,你朋友违反规定的处罚是处罚,两件事情没有关系。一件归一件

回答4:

1、强奸未遂也是强奸。
2、对违法乱纪、破坏厂规厂纪的人,公司有处罚(罚款)的权利,严重的要移交公安机构处置。
3、赶紧开溜,夹着尾巴做人。

回答5:

1、公司扣你女朋友的工资 不合法!公司没有资格这么做。
2、你女朋友口头约定收取对方回扣 不妥!公司是否有权开除你女朋友,看该公司的规章制度,看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
3、你先跟公司协商要回工资,不行的话 仲裁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