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男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以与之协商变更子女抚养权。如男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己方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对方无力抚养子女为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按照婚姻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和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依法变更的。变更的方式有两种:(1)协商变更;(2)起诉变更。
双方就具体变更事宜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子女抚养权协议或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就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探望子女方式等问题作出书面约定。
如协议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起诉书及相关诉讼材料应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请。起诉书中具体表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意愿,写明变更理由及相关条件。诉讼材料其中包括必要的证据资料,能够证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有利因素。
最高院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意见》有如下规定:
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抚养是义务与责任。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去处理。或者也是可以选择通过发送律师函的方式来警告对方 来支付抚养权,负起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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