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原因有四点:
1、离婚之后不要孩子,有的可能不是出于本意,走法律程序情况下,最终要看法院的判定,这种情况自然就不能跟孩子在一起。
2、女人离婚后,再婚孩子就会成为牵绊。继父也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影响甚至是心理阴影。当然,男人如果再婚,也同样会面临同样问题。但毕竟男人,野友在一个家里有着主导地位。
3、经济原因。大多的家庭都女人的经济实力是不如男人的颂芦槐,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让孩子更好的成长,放弃孩子抚养权
4、孩子会成为和前哗友夫的纽带,为了断绝关系,大部分女生放弃了孩子抚养权。
女人离婚后要不要孩子的抚养权自己决定。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哪散睁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掘拿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李岁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离婚之后不要孩子,有的可能不是出于本意,段穗走法律程序情况下,最终要看法院的判定,这种情况自然就不能跟孩子在一起。
2、女人离婚后,再婚孩子就会成为牵绊。继父也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影响甚至是心理阴影。当然,男人如果前燃羡再婚,也同样会面临同样问题。但毕竟男人,在一个家里有着主导地位。
3、经济原因。大多的家庭都女人的经济实力是不如男人的,为了给孩子一个更好的环境,让孩子更好的成长,放弃孩子抚养权
4、孩子会成为和前夫的纽带,慧拍为了断绝关系,大部分女生放弃了孩子抚养权。
这个笑携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呀,碰培伏如果女中饥方从生下孩子之后一直没带孩子,不喜欢带孩子,又不想抚养,那就没必要争夺抚养权了。如果女方喜欢带孩子,希望有孩子的陪伴,那就需要争夺抚养权了,还需要注意离婚时候约定一下抚养费的问题。避免将来不必要的麻烦。
看女方的家庭条件了,条件不好,就算有抚养权,生活都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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