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知f(x)为定义在R上的函数,求证:f(x)可以写成一个偶函数和一个奇函数的和.

2024-11-25 12: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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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证明:∵f(x)的定义域关于原点对称,
∴f(-x),f(x)皆有意义,
又∵ f(x)=[f(x)+f(-x)]/2+[f(x)-f(-x)]/2
设 h(x)=[f(x)+f(-x)]/2,g(x)=[f(x)-f(-x)]/2
∵g(x),h(x)的定义域都是关于原点对称的,
① ,g(-x)=[f(-x)-f(+x)]/2=-[f(x)-f(-x)]/2=-g(x)∴g(x)是奇函数;
② ,h(-x)=[f(-x)+f(+x)]/2=h(x)∴h(x)是偶函数;
综上可知,f(x)一定能表示成一个奇函数与一个偶函数之和.

回答2:

解:令f(x)=g(x)+h(x)
g(x)是定义在R的偶函数,h(x)是定义在R上的奇函数,
f(x)的定义域为R交R=R
g(x)是偶函数,g(-x)=g(x)
h(x)为奇函数,h(-x)=-h(x)
f(-x)=g(-x)+h(-x)=g(x)-h(x)

只能取特例,
比如f(x)=x^2+x
g(x)=x^2,h(x)=x
g(x)是R上的偶函数,h(x)是R上的奇函数,
f(x)能表示成一个奇函数和一个偶函数的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