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而且即使申请财产保全,保全的也应该是你的财产,而不应该是租赁公司的车。
祝福!
这个应该可以的,拿着购买发票就可以了。你可能会受到处罚
可以的```你拿你的够车收条款和说明书去``就可以证明了`实在不行可以到你买车的地方开个证明``这些都次要的了``现在问题是你有没证?`无证驾驶要罚款的`罚了就可以拿车出来`但不知道派出所不知道怎么做`交警那是要强制培训的`罚款300元``放心好了`我也有过`哈哈`
可能不好取出来~~~最好把发票开起~我的车最近也被交巡警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