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打架,丙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坐甲方的车到达现场,但没有动手参与打架,公安机关依法是不能对丙方进行处理的。
丙方不是行为人,不是行为人,公安机关可以作为证人进行询问,了解案情经过,但不能对丙进行处理,也不能对丙按行为人对待。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