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物业公司管理还是业主自治,归根到底都需要按国家物业管理相关的法规规定执行,主要有以下几个重点:
1、业主委员会必须是由全体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依法定程序选出,并在相关部门备案。
2、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不能侵犯某些业主应享有的正当权益。
3、关于小区内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管理权责,应召开业主大会,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而不是业主委员会决定。
4、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选出的代表机构,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在现有法规情况下,主体责任难以界定,所谓的业主委员会负责,实际上等于是全体业主负责,说通俗点就跟没人需要负责一样。
5、建议如果要实施业主自治,应将各项权责及管理业务分项委托,各项管理责任明确落到各个分项负责的个人或单位,业主委员会定位为监督机构而不是决策机构,有监督权而无决定权,小区事务的决定权必须是全体业主
1.业主委员会收费统一标准,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只包括清洁费,或是电梯费等 ,物管法是有明确固定,但业主委员会不能提供物业服务,不具备资格,
2.业主委员会肯定是不会负责的啦,就是有物业公司也要看什么原因才会负责。不是小区失窃就由物业公司负责,如果真要找个人负责,公安局的责任最重啦 。
建议: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来进行物业管理,这样就什么问题都解决啦 。
说实在没有一家正规的物业管理公司,都外行自发组织的事会办的很贴心,长久肯定管理不长,问题正如楼主所列!
1.不按平方收取肯定是不公平的,一般来说多少钱的收费标准可以大家协商拟定,最好报物价局审批,这样收费大家都不会有话!
2.个人感觉,收了费你就要说明收费办什么事,正规物业公司对于这一块是有说明的,我物业费是用于那些地方的,而不说明模糊执行的话很多东西讲不清楚了!
我以前做过物业,现在自己开装潢公司,看到类似问题路过答复一下,如有兴趣可祥聊!
业主委员会是没有法人代表的组织,不能直接参与经营项目,只能委托某单位进行操作。
1、你的思路很正确,应该是按照房产证的建筑面积大小来核算物业管理费。
2、如果产生盗窃之类的现象,业主委员会无直接责任,最多一个监管不到位,主要负责是受委托的单位。
判断是否有直接责任,应从受委托单位的某项管理当中是否存在明显的漏洞,最终才能判定责任大小。
说了几点,你可自行参考,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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