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贷款买房男方付首付名字是女方的离婚房子怎么判

婚前贷款买房男方付首付名字是女方的离婚房子怎么判
2024-12-11 23:26:5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法释〔2011〕18号)规定: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回答2:

离婚后房产是女方的,但是可以主张男方付款部分的权力。
就是离婚后男方可以要回首付,及在还款时能证明是男方付的贷款部分房款。

回答3:

男方有证据首付款是他拿的,还归他。其他的是你们2人共同财产,平均分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