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别人不在家的时候,你拿了别人的东西,但是,事后你发信息告诉他了,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来说 算是盗窃

2025-01-26 14:49:44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涉嫌盗窃罪,事后通知不影响案件的性质 。及时退赃情节明显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若拿的时候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是盗窃,事后通知不影响行为性质。
盗窃的定义是,以和平手段,非法剥夺他人的占有

回答3:

盗窃罪有他的客体要件,是指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简单地说是你想把不属于你的东西据为己有。
客观要件,是指侵犯被害人的意志将属于他的东西据为己有或者第三方所有。
主体要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的。
你并不是想非法占有,而且在事后也已经主动告知,所以这并不算盗窃罪。
但是,如果被害人在丢失物品后报警,或者物品价值过大,已经物品在丢失的过程中造成被害人损失的,你就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