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房产共同拥有的,离婚时不同意作价怎么判

2024-11-23 22: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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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原则上,一人一半的产权,先双方协商解决;
  二、可以一方拥有房产,另一方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进行分割;
  三、双方都不愿拥有房产的,可以先进行市场评估,然后进行公开的拍卖,所得价款扣留必要的费用外,原则上,双方均分。
  第三种处理方式,就是在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的处理方式,在此之前,法庭已经给了双方表达意见的空间,在实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法庭只能依法作出判决。当然,双方也可以选择对此房产先不进行分割,留待以后时机成熟时,再作处理。

回答2:

不同意作价就申请评估

回答3:

不同意作价,法院会拍卖房产进行分配。

回答4:

  一、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条

回答5:

去做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