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赔偿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约50-60万的赔偿,父年满60,母年满55且无生活来源的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直至其年满18周岁。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保险公司是基于保险合同赔付,赔付以后雇主还要赔,
如果配偶不到55岁,法律上认为她还有劳动能力,不属于需供养亲属的范围,这一块的费用就没有了,比如大儿子夫妇都不在了,5岁的小孙女需要死者抚养的,满18岁之前小孙女的抚养费可以计算在内。,如果死者上没有需要赡养的父母,伴侣年轻、有劳动能力,子女已经成年有劳动能力,没有需要死者供养的话,第二条供养亲属抚恤金就没有了
工伤死亡赔偿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他的直系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的赔偿金,其中包括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楼主所问赔偿费用,还应补充如下情况:1,对方是否有营业执照,这是认定工伤前提条件,说白了,工伤赔的多,人身损害赔的少。2.如果认定工伤还应提供:A受害者在什么地区受的伤,来确定职工平均公资,各省市不同的B他老伴的确切年领,要是周岁,因她为年满55岁才有供养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