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哪些饭局不能吃

2024-12-14 14: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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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20禁吃
  ● 不准参加公务宴请
  ● 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
  条规释义: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 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
  ● 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
  ● 不准接受异地接待
  ● 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吃请
  ● 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
  ● 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
  ● 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
  条规释义: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 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
  条规释义: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 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 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
  ● 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
  ● 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
  ● 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
  ● 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
  ● 不准参加同学会、老乡会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
  条规释义: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埋单。
  ● 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
  ● 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
  ● 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

回答2:

转的、供参考:
公职人员不能吃的饭局有哪些?
关键词: 公职人员;不能吃的饭局;有哪些
[提要] 记者从东营市纪委了解到,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却出现了“四风”新变种,比如个别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到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就餐,造成了不良影响。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宋贝贝) “公职人员注意了,这20类饭局你最好别去。”日前,吉林省纪委监察厅列出了公职人员不准参加的20类饭局。其实,从中央到地方,类似公职人员接待、宴请方面的规定,已经发出很多。很多人不禁调侃,“公职人员还能不能好好出门吃顿饭了?”其实,在此方面东营市也做了一些规定,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到企业内部食堂会所的就餐行为。
  记者从东营市纪委了解到,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四风”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却出现了“四风”新变种,比如个别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利用职务之便到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就餐,造成了不良影响。
  为了杜绝这种现象的发生,东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到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就餐行为的通知》,要求国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即:严禁到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参加与本身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活动;确因工作需要在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就餐的,事先必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批准,并将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及参加人员向所在单位备案;在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就餐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经所在企业同意后,可以安排工作餐,并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在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就餐应当上家常菜,不得上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上香烟和酒水;严禁要求企业在内部食堂、会所为本人或他人安排用餐。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私自到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就餐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到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参加宴请活动的,一律按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查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规到企业内部食堂、会所参加宴请活动不制止、不处理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格责任追究。

回答3:

公职人员参加饭局有如此多的“红线”,着实让一些人心里觉得别扭。
尽管这些“红线”划分得很细,但在实际生活中往往可能“模糊化”,让人难辨到底有没有踩了“红线”。
因此,很多人为了防止误踩“红线”,干脆拒绝一切饭局,让正常的人情往来蒙上一层阴影,甚至使得正常的生活、工作受到干扰。
不过,综合来看,饭局“禁令”利大于弊,值得称赞。

回答4:

有利益交换的不行,自家聚会可以

回答5:

现在的话,大多数饭局都不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