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确定了,深圳市社保基数本月开始调整,通知已经下来了,但还没发布。
深户上年度人均工资为3894元人民币,住院医疗和失业医疗按这个基数,其他按最低工资总额2336元人民币缴纳,缴纳比例不变;非深户社保缴纳基数为1100,缴纳比例不变;按以上最低缴纳基数计算,深户每月社保总额为625.69,个人缴纳部分为233.6左右;非深户每月社保缴纳总额为251.38,个人缴纳为95.79左右。
自2010年7月1日起,对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进行调整。
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94元
公司缴交 个人缴交
养老:1100*10%=110 1100*8%=88
工伤:1100*0.2%=2.75 不用缴费
失业:3894*0.4%=15.576 不用缴费
住院医疗:3894*0.5%=19.47 3894*0.2%=7.788
生育:3894*0.2%=7.888
公司部份总计:155.584元
个人部分总计:95.788元
以上是按非深户普通公司所交的费用,如深户另计,如公司有购买综合医疗另计。
请问这个新闻社保局有出来相关政策了吗?
自2010年7月1日起,对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补偿基数进行调整。
2010年最低工资标准:1100元,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94元
公司缴交 个人缴交
养老:1100*10%=110 1100*8%=88
工伤:1100*0.2%=2.75 不用缴费
失业:3894*0.4%=15.576 不用缴费
住院医疗:3894*0.5%=19.47 3894*0.2%=7.788
生育:3894*0.2%=7.888
公司部份总计:155.584元
个人部分总计:95.788元
以上是按非深户普通公司所交的费用,如深户另计,如公司有购买综合医疗另计。
没有统一的基数。
即使是同一个企业,每个人的缴费基数也是不同的。具体缴费基数,有个企业自行制定。
国家的规定是:个人上年度的所有收入(月薪、加班费、奖金、提成……)加在一起,再除以12,就是个人的月缴费基数。
但很多企业不是按照这一规定执行的,而是制定一个低于上述金额的基数。
各地社保中心会规定一个最低缴费基数,一般是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月收入乘以一个系数,所得金额作为最低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