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带户口本吗?

2024-11-13 07: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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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需要,一般来说,需要以下材料: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6、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①《军人婚姻登记证明》;②《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学员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军人身份证件;③《居民身份证》。所以原则上来说,协议离婚都是需要户口本的,建议详情咨询当地民政局,以其回复为准。

回答2:

  夫妻二人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经达成了协议的情况下,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了。  一、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带的材料有:
  1、身份证  2、户口本  3、结婚证
  1、申请补办户口本
  本人写出户口丢失原因和申请补办报告,办理遗失申明(登报等);凭本人报告,遗失声明原件,单位证明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补办手续。
  2、到户籍部门开户籍证明
  一般是去派出所开户籍证明。本人可向申报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户籍科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具体需要提供材料因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开好了户籍证明之后就可以拿着户籍证明、身份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了。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女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协议,就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那么没有户口本能离婚吗?

回答3: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希望能帮到你。

回答4: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离婚案件立案时,法院要被告户口本或者身份证,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主要是防止误判吧,但是《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有明确的被告”并不是指必须提供被告的户口簿或者身份证。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提出离婚的原告一方没有被告的户口簿或者身份证的情形,比如:结婚后户口没有转到一起;或者结婚后,户口簿遗失;或者全部户口簿都在被告手里,身份证在被告身上,原告拿不到(分居多少年了或者被告下落不明多少年了)等等,出现这些情况,原告很无奈,去找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经常出现公安机关不给开具证明的情形,什么“社会管理创新”?把涉及老百姓这些切身利益的小事办好,就不错了。2 l7 O7

回答5:

当然需要,户口本在很多这样的正式公证场合都要用上!结婚、离婚、办准生证、孩子读书。。。。。都需要用到的。离婚还要带上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