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2025-01-04 04: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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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单位工伤期间,工资怎么算?

回答2:

一、在职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工资怎么算?
在职员工工伤休息期间工资的计算的相关规定是: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
二、工伤期间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工伤职工在停工休假治伤期间,可以享受全勤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于用人单位发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能有区别,因此工伤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与受伤上个月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一定吻合。但是,不管怎样,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都不得以各种理由停发或部分停发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否则,其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劳动者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其行为就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此时,劳动者应据理力争,应当采取一定的策略,要求用人单位仍按月发放工资。
劳动者在准备据理力争自己的工资时,首先,要注意从不同渠道了解以下因素,如老板的为人、用人单位的规模、用工的规范度等;
其次,要注意回忆,您在发生工伤后的第一时间内,老板或用人单位的相应态度和采取的措施。最后,您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生活费”,而不说“工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会主动支付治疗期间的生活费。
经过上述一番了解分析后,如觉得直截了当地要工资,可能会引来不良的后果,这时劳动者就要暂时“委曲求全”了。先以治伤要紧,在伤势治疗完毕后,再与用人单位协商。
员工如果在在工作期间受伤被鉴定为工伤的,需要一定的医疗期进行修养,休养期间用人单位是需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支付员工的薪资的,并且待遇的是不变的。关于其他的补偿金额是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的。如果员工的休养期超过20天甚至更长的,单位需要对员工重新进行工作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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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3: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由用人单位按所在省市人事部门和卫生部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以及有争议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回答4: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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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5:

虽然有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意外,都属于工伤,但这要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公司规定是七点上班的,你那天发生意外却是在五点,而你平时上班一小时就可以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发生意外,是不属于工伤的,你可以去劳动局鉴定是否属于工伤,只有属于工伤,才有工资发放给你,因为已有一年多了,劳动局取证方面可能有些难度,所以建议你还是去劳动局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