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房付首付时是单身,但等到交房时我已经结婚,房产证写我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

2024-11-04 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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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感谢您通过百度知道问律师平台来解决您的法律困惑。您的房子是婚前付的首付款,房产证登记是您的名字,交房的时候已经结婚,而且正在还贷款。您的问题是这个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余宇律师解答如下:
首先,这个房子是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但是由于结婚以后,您的配偶和您一起在偿还这套房子的贷款。因此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升值部分是你们夫妻俩的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婚姻失败,面临离婚,夫妻俩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的时候,法官会将房子判给您,然后由您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升值部分的一半折价补偿给您的配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希望我们的解答能够帮到您。您的好评是我们继续努力解答法律咨询的动力。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