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经西雅图会议和茂物会议确立了在亚太地区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去年,大阪会议上又初步明确了自由化的进程和机制。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亚太经济合作组织表现了与一般区域经济集团不相同的特点,即合作范围和进程的多层次性以及合作形式的松散性和开放性,这是亚太地区经济合作的两个基本特点。
(一)亚太地区经济合作在地理范围和进程上表现了多层次性。多层次性,即在亚洲太平洋这片广阔的区域内,存在着形式各样、水平各异的多个地区合作组织。从其覆盖的地理范围和组织水平来看,可以把它们分为四个层次:一是亚太地区级的经济合作组织或会议。这类泛区域的多边合作进展缓慢,长期停留在一种制度化水平很低的状态,其作用和影响有限,但是亚太经合组织在经过了1993年西雅图非正式首脑会议和1994年茂物会议,确立了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后,其重要性无论在地区还是在全球凸显,成为推动本地区经济合作的一支重要力量。二是区域范围内的合作组织,如已经实施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和设想中的“东亚经济核心论坛”,前者就其制度化程度、作用和影响而言,是本地区唯一具有全球性影响的符合地区经济集团一般标准的区域经济组织。后者基本上是对前者的一种防御性反应,其设想在酝酿过程中虽不断有所调整和改进,但在亚太经合组织确立了自由化目标后能否实现,成为一件不确定的事情。三是次区域范围的经济合作组织,如东盟和澳新自由贸易区,之所以将其称为次区域经济组织,是因为它们的经济规模不大且对外部世界依赖很深,这些经济组织的成员都没有把已有的地区合作组织看作是最终的形式,而都在积极谋求参与组建一个更大范围的地区经济合作组织。四是所谓的“成长三角”的地区经济合作模式。这种相邻国家的部分地区之间的一种经济合作形式。合作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以及产业分工和协调等方面,它们有些是在国际组织的协调下开展的,有些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出面组织的,而有些则是单方面行动的结果。这种合作形式主要集中在东亚地区,它虽然对区域经济合作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和补充作用,但它与一般所言的地区国际经济合作还不是一回事。
(二)亚太经合组织在现阶段仍是一个松散的和开放的地区经济组织。松散性,首先表现在,亚太经合组织是一个政府间的协商合作组织,而不是一个谈判机构。这是它不同于欧美区域经济组织的一个重要方面。尽管美国试图使之成为一个谈判场所,但遭到了大多数成员国的反对。亚太经合组织的活动是建立在“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任何方案和决议都必须经过各成员的一致同意,并对成员和地区不具有强制性。其次,《茂物宣言》为亚太经合组织提出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是指在该组织成员国之间逐步减少和消除贸易障碍的过程,而不是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现实地看,在亚太地区完全的自由贸易是一个长期目标。第三,尽管参加茂物会议的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领导人对实现“亚太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作出了承诺,但是时间表是各成员的一种义务承诺,本身不具有约束性。马来西亚和泰国对《茂物宣言》的保留意见都明确申明了这一点,而且落实时间表的步骤和措施是靠各成员根据承诺和自身的具体情况“主动地、自愿地”提出来。亚太经合组织的合作是以承认多样性为前提。亚太经合组织大阪会议筹委会提出的“亚太经合组织的一般原则草案”中,就包括了一条要尊重“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国和地区经济的多样性”的原则,认为考虑到各成员国和地区经济领域的独特性,在实现自由化的进程中,将允许各个领域采取不同的方法,发挥灵活性。亚太经合组织内部的讨论迄今已形成了一个被称为“一致的单边行动”的概念,即每个成员将在具体的时间内拟定本国经济自由化的计划,然后通过平衡和审议进程协调各个成员的计划,以确保各个成员大体上按同样的速度前进并使这些计划产生最大的影响。这种方针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各成员之间相互施加压力。第四,从组织功能方面来看,亚太经合组织本身只设有一个秘书处,除财务管理外,主要是对各方面的活动进行联系和协调。关于亚太经合组织秘书处的活动规模和范围的争论,也是目前亚太经合组织实施贸易自由化过程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之一。美国等发达国家希望使秘书处制度化以提高亚太经合组织决策权威的水平和帮助实施自由化目标,而发展中国家则更愿意秘书处成为一个比较非正式的结构。尽管亚太经合组织是一个“小”机构,但它所设立的贸易投资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常设委员会、专家小组等不仅在对形势进行研究分析、信息收集整理方面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提出建议方案等方面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亚太经合组织的运转靠发挥两方面的积极性:一是组织本身的规划、组织和推动作用;二是成员的主动发起和倡议,使其在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促进经济联系和交往以及开展经济技术合作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亚太经合组织的这种组织结构和运转方式也体现了其独特性。
开放性。亚太经合组织从一开始就提出了“开放的地区主义”的原则。亚太经合组织专家会议的方案,以及在西雅图会议和茂物会议上业已取得的大框架协议中都体现了这一开放的原则。亚太经合组织的目标不是要成为像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协定那样的关税同盟或自由贸易区,而是要像在推动乌拉圭回合谈判达成协议时那样,对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的自由化行动和措施的落实予以全面的支持。亚太经合组织将不仅对关贸总协定未能解决的问题,而且对具有世界意义而尚待解决的问题(如南北问题),都准备以本地区协议这种框架形式来推进,对接受本地区协议和承担条约义务的所有关贸总协定成员都将开放。“因此,亚太经合组织正在摸索引入一个有关地区经济合作的全新模式,即围绕贸易自由化使地区性与世界性联动起来的那种确实能实现的‘开放性地区主义’模式〔1〕”。这种新模式不仅对亚太地区有利, 而且还将促进世界范围的贸易自由化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