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同居是一种连续的行为状态,它并不等同于共同居住。我国现行的婚姻法规定夫妻之间有同居的义务,那么同居关系受法律保护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法律只会保护合法的婚姻同居关系,而未婚同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种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明确:结婚登记是结婚的必经法律程序。不经登记就以夫妻名义同居,事实上就是非婚姻状态,其形式和内容都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同居的两个人不能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能享有《婚姻法》及相关法规法规规定的夫妻之间依法可以享有的权利同居关系决定了因其未遵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缺乏法律基础,不受法律保护,法院所能受理的仅仅是彼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纠纷。法律规定:《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3条、第32条、第46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同居不等于结婚。
结婚(jié hūn),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不是由男女两性生理差别的结合,便不构成结婚。同性别的人之间不能结婚。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你好,新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规定,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只有履行相关的结婚登记手续的,那么,法律才是保护的。现在如果单纯就同居关系产生的纠纷,法院是不会受理的,由双方自行解决。法院只受理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纠纷。
新婚姻法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规定,凡是未经结婚登记的,不论同居多少年都不成立夫妻关系。因此,虽然同居10年以上但其“夫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发生争议时,法院将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结婚的概念并不是男女在一起生活就可以了,应当履行法律手续,这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