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神杯和雷米特杯
1956年,国际足联在卢森堡召开的会议上,决定易名为“雷米特杯赛”。这是为表彰前国际足联主席法国人雷米特为足球运动所做出的成就。雷米特担任国际足联主席33年(1921-1954),是世界足球锦标赛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后来,有人建议将两个名字联起来,称为“世界足球锦标赛---雷米特杯”。于是,在赫尔辛基会议上决定更名为“世界足球锦标赛---雷米特杯 ”,简称“世界杯”。
世界杯赛的奖杯是1928年,国际足联为得胜者特制的奖品,是由巴黎著名首饰技师弗列尔铸造的。其模特是希腊传说中的胜利女神尼凯,她身着古罗马束腰长袍,双臂伸直,手中捧一只大杯。雕像由纯金铸成,重1800克,高30厘米,立在大理石底座上。此杯为流动奖品,谁得了冠军,可把金杯保存4年,到下一届杯赛前交还给国际足联,以便发给新的世界冠军。此外有一个附加规定是:谁连续三次获得世界冠军,谁将永远得到次杯。 1970年,第九界世界杯赛时,乌拉圭、意大利、巴西都已获得过两次冠军。因此都有永远占有次杯的机会,结果被巴西队捷足先登,占有了此杯。
大力神杯
为此,国际足联还得准备一个新奖杯,以发给下界冠军。 1971年5月,国际足联举行新杯审议会,经过对53种方案评议后,决定采用意大利人加扎尼亚的设计方案---两个力士双手高捧地球的设计方案。这个造型象征着体育的威力和规模。新杯定名为“国际足联世界杯”。此杯高36厘米,重5公斤,当时价值2万美元。 1974年第十界世界杯赛,西德队作为冠军第一次领取了新杯。这回,国际足联规定新杯为流动奖品,不论哪个队获得多少冠军,也不能占有此杯了。
以前的叫 “女神杯”(或“德米克杯”)
现在的叫“大力神杯”
不是
是获得三届冠军,不要连续获得冠军
大力神杯和雷米特杯
大力神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