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暴力的问题,《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第四十五条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第四十六条第三款规定 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何种程度才算作为家庭暴力法律并没有规定,只要是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饿冻、禁闭、强迫过度劳动、有病不给治疗、限制自由、凌辱人格等手段,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折磨的行为,都应当属于是家庭暴力的行为。但是偶然极少的打骂行为,我们认为并不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
什么叫一时失手,没有家庭暴力的人就算在怎么生气,他也不可以打老婆,好好反醒吧,只要动手了要想让老婆回头是很困难的
夫妻之间小打小闹的难免,看的出你很在乎她,我相信,如果再让你选择一次,你肯定不会那样对她...爱她,就包容她...婚前你怎么样待她,婚后也是一样...结婚了就好好过日子,老婆就是问长问短、唠唠叨叨、无怨无悔跟定你一辈子的女人...
先认个错...我想既然她选择了你,也就不会轻易放弃你...
记住,以后要好好待她,适量的耍耍小脾气...不妨改变一下,相信你的她会很感动的...
我认为不算,老婆要和你离婚,哄哄就算了。
算,不过如果不想离,就好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