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起,凡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其天然气安装的费用计入商品房价格,不得价外另行再向用户收取天然气入户费用。因此不应再交。
我个人觉得是不应该交的 但是现在的趋势还是要交
燃气公司回收成本的直接方法,现在一般是强制规定要交的,不交这个也会交配套费,改名性质的初装费,否则燃气公司不可能收回成本。
不得价外另行再向用户收取天然气入户费用。因此不应再交2009年1月1日起,凡新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其天然气安装的费用计入商品房价格
应该交的,天然气公司投入成本太大。我就是搞燃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