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1 缴纳从用工起的社保 这个是强制性规定
2 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是一年按一个月计算 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计算 也就是3个半月的工资
3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与你们解除劳动合同的 补偿金是双倍的
1、首先,4个月的经济赔偿金。
2、要求公司补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