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木构架体系建筑中独有的构件。用于柱顶、额枋和屋檐或构架间,宋《营造法式》中称为铺作,清工部《工程做法》中称斗科,通称为斗拱。斗是斗形木垫块,拱是弓形的短木。拱架在斗上,向外挑出,拱端之上再安斗,这样逐层纵横交错叠加,形成上大下小的托架。斗拱最初孤立地置于柱上或挑梁外端,分别起传递梁的荷载于柱身和支承屋檐重量以增加出檐深度的作用。唐宋时,它同梁、枋结合为一体,除上述功能外,还成为保持木构架整体性的结构层的一部分。明清以后,斗拱的结构作用蜕化,成了在柱网和屋顶构架间主要起装饰作用的构件。
按年代来讲
斗拱在中国木构架建筑的发展过程中起过重要作用,它的演变可以看作是中国传统木构架建筑形制演变的重要标志。斗拱的演变大体可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西周至南北朝,是斗拱的初创时期。西周铜器上已有栌斗形象,战国中山国墓出土的铜方案上有斗和45°斜置拱的形象。汉代的石阙、明器、画像石和画像砖上也有大量斗拱的形象。斗拱先是用于柱顶,汉代以后开始在柱间出现(最早的是人字拱)。
第二阶段为唐代至元代。这个时期斗拱的主要特点在于柱头斗拱所承托的梁多插入斗拱中,使斗拱和梁架拉结在一起,顺屋身左右横出的拱也和井干状的柱头枋交搭在一起。建筑的一圈柱头枋和同它成直角的正、侧两面的梁交织成一个分为若干井字格的水平框架,斗拱成为各交叉处的加强节点。这时斗拱已不再是孤立的支承架或挑檐的构件,而是水平框架不可分的一部分。这个水平框架现在称为“铺作层”,用于殿堂型构架柱网之上,对保持木构架的整体性起关键作用。现存唐代五台山佛光寺大殿的斗拱,就是这种做法的典型实例。
第三阶段为明代至清代。自明代开始,柱头间使用大、小额枋和随梁枋,斗拱的尺度不断缩小,间距加密。清式建筑的梁不再像宋式那样穿插在斗拱中,而是压在斗拱最上一跳之上,直接承挑檐桁。因此,斗拱发展到明清以后便不再起维持构架整体性和增加出檐的作用。它的用料和尺度比宋式大为缩小。
总而言之
就是斗拱经历了由主要作为承重结构(这个过程经过了不断形式上的演化)——同时作为承重结构和装饰结构——完全作为装饰结构
据我们老师说,如果建筑的某一部分完全沦为一种艺术形式的时候,也就是它的消亡之时,所以形式需要配合功能
传递屋檐的荷载 将其传递至柱
代表
宋时期的斗拱‘称为铺作’,有一定的杠杆受力原理;
如果说它还具有拉结作用的话,那属于正心枋等的作用,论述斗拱的话未必完全正确;
清时期的斗拱逐渐成为突出等第的装饰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