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哪个都行,这就看你自己愿意哪个了,你自己哪个比较方便。放在人才中心办理档案代理是正确的。你的报到证已经开了,那你的档案现在就应该转到你报到证上的地方了,你说你的单位可以接受档案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那就是转到你的单位了,如果你的单位没有档案的管理权限,那就转到单位所在地人事局了,这个看你报到证上写的哪就在哪。如果你想要放在桂林人才交流中心,得把档案提出来,放到桂林的人才中心,这样人事局是不会让你个人提档的,既然单位可以接受档案那就放单位,何必这么麻烦呢,非要自己放人才中心那就得改派了。
那档案就先在现在的公司,他不是说年底让你去吗,那你就年底做改派呗,你们的报到证已经发了,即使档案没寄出去也得办理改派了,而改派的次数是有限的,如果你现在做改派,年底还得改派,只可以改派一次,你到时候怎么办。如果你档案自己拿出来放在人才中心做代理,得放一年才可以以干部调动的方式转档案,而你说那家单位年底就接收你,时间不够,个人人事代理不到一年是不可以转的,而且办人事代理不到一年即使你非得要转,不但麻烦,你代理这段时间的工龄也都不能计算,还得交一年的钱,到时还得改派。既然确定年底让你改派接收你,那你的档案就暂时这么走,到年底再改派,要不然你非得要现在弄,岂不是自找麻烦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完了,你以后怎么结婚怎么办啊,还有儿子的户口怎么办?你要看迁移证是否过期,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