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是有特定含义的。公民个人有权选择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条件下也有权选择死亡的方式。但是,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看,做到这点有点不现实,特别结合我国传统观念,更是不认同
所以自杀是一个长期争论的伦理学、法学、社会学与人类学的问题。
虽然说《宪法》规定公民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而且公民个人有权选择生存的方式,在特定条件下也有权选择死亡的方式。但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从传统观念和社会伦理的角度来说,当得知有人有自杀的倾向的人,应该在第一时间给于对方提供帮助。毕竟人的生命只有一次,
想死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