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内容全部有效吗

2025-01-25 08:46:03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自书遗嘱作为我国《继承法》中的一种特殊的遗嘱形式,需要具备如下条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为民事行为,设立人必须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处分其财产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作出处置。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回答2:

有效。你奶奶有留下就要按遗嘱要求做,不你爸和你三叔是亲兄弟这种事是可以协商的。

回答3:

你奶奶这份遗嘱无效,你爷爷过世后三间房子有一间半为你爷爷的遗产,另外一间半才是你奶奶自己的呀,她只有对这一间半有处分权。还有你爷爷的遗产因该应该在你奶奶做遗嘱时扣除。

回答4:

劝您奶奶重新立遗嘱,财产兄弟三人均分即可。后立遗嘱效立高于前立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