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对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1.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对价值类型的选择
谈到企业并购涉及的价值类型,有必要对资产评估意义上的“持续经营价值”、“在用价值”、“投资价值”加以区分。
n 持续经营价值。持续经营价值是指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公司的价值。持续经营价值假设现有资产将被用于产生未来现金流并且不会被出卖。投资者考虑持续经营价值,并将它与生产终止时的资产价值对比。如果持续经营价值超过生产终止时的价值,那么进行经营是有意义的。
n 在用价值。在用价值是指特定资产在特定用途下对特定使用者的价值,该价值类型重点反映了作为企业组成部分的特定资产对其所属企业能够带来的价值,而并不考虑该资产的最佳用途或资产变现所能实现的价值量。
n 投资价值。投资价值是指资产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这一概念将特定的资产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标准的特定投资者或某一类投资者结合起来。投资价值反映特定投资者与一项投资两者间的主观关系。虽然投资价值和市场价值参数可能相似,但其和市场价值在概念上不同。如果投资者需求条件为市场典型条件,投资价值可能和市场价值相同。
这三者都是资产评估意义上的“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概念。而资产评估中所指的“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应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市场价值是对于公开市场中的所有参与者的价值,而不是对于特定参与者的价值。
不同的评估方法,对这方有利,就会对另一方不利,具体应该按照那一种方法评估,有时候是必须经过协商和磨合的。有句话叫做好事多磨,不经过磨合,就想让对方为了你的利益考虑是不可能的。祝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