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工指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是: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劳动关系。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条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当然可以,只要你努力,事在人为,如果你有关
系,当然更好,如果没有,拼命努力,相信天道酬勤~
只是你可能到达一定位置,就那样了,毕竟高出不胜寒~
劳动合同制:和服务单位签劳动合同,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可长期工作,在单位有升级机会,发展空间大。
劳务派遣制:和人力资源公司签劳动合同,不属于服务单位正式员工,说白了就是临时工,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去,主要出现在一些低下工作,如操作工等!
这种公司不值得我们付出,你所签合同的单位与你所提供劳动服务的单位不是一家,劳务派遣没有发展空间,没有成长平台,没有意思,劳动者太卑微了,我也是一名很普通的劳动者,有些公司为了规避一些法律责任,绞尽脑汁的钻法律空缺,说白了就是怎样省钱,真正不会为自己的员工谋点福利,可谓啊,人才才是第一生产力,人为业本,诚信立世,我坚信,这种企业必定走不远,行不久???????????
派遣制是中国最狗屎的用工制度。
叫做劳务派遣。就是你不属于银行员工,而是不知道哪个劳务公司的人。一般他们录用你的时候给哪个狗屁的劳务公司40元钱,就把你买走了。想不用你就不用你了。这是新劳动法推出以后的一个新的用工方式。那样他们想解聘你的时候可以不付什么责任。
合同制是要和你签用工合同的,是有法律效力的。这也是一种现行的用工制度。合同工虽然比在册的职工待遇要差些,但是工作年限越长享受的待遇越好,差不多5年以后就可以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了。解聘的时候会有赔偿。
还有些详细的关于待遇问题,不再详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