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假设贷款时有抵押物,那么债权人会先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偿还贷款。如果拍卖价值不足30000,又找不到债务人(跑路的朋友),那剩下的,就由你哥们来支付。
假如没有抵押物。。。。。人又跑了。。。。惨了,你两个哥们就要全额支付3万元及相关的利息或者手续费或者滞纳金什么的了。
由于有担保人,银行一般不会过于追究债务人(反正还有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你哥们应该先行承担担保义务,承担响应的担保责任,然后再起诉那个没良心的朋友。
给你个建议,朋友之间,最好不要涉及到金钱。所谓救急不救穷,如果是遇到急病急事可以帮帮忙,如果是贷款什么的。。最好别碰。谁知道谁心里在想些什么。你说呢?
不用太担心,最多的损失也就3万块而已。
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般是连带责任,就是可以直接找担保人还钱。
如果没有约定连带,先找贷款人还,贷款人的财产清偿完了还不够还钱,余款再找担保人。
连带保证责任,也就是说这钱就只能了
哎,负连带保证责任。
但是,老兄,借款人没有抵押物吗,如果没有,那你就得替他还了啊!
祝君好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