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可以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