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电子合同的与要约邀请
1、 要约与要约邀请
2、电子合同的要约与要约邀请
(二)电子合同的承诺
(三)电子合同的成立时间与成立地点
1、关于数据电文形式的承诺的生效时间
2、关于数据电文的发出与收到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