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子女成年后如果有独立生活的能力,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法院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抚养费可以追索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