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族”的问题,首先遇到的是语言学问题。
“民族”一词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才出现在中国的社会文本中
。英语nation(民族)与中文的“民族”在语义上有很大不同。在许多场
合,中文的“民族”常与种族、国家概念相混淆。种族(ethnicity)以人
的体质形态上所具有的某些共同遗传特征(肤色、眼色、发色、血型、骨
骼等)为标志,属于人类学和生物学范畴。如傣族,壮族,彝族,汉族,
藏族等,都是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种族。中文“民族”的用法,在很
多场合,可以指种族,如“汉民族”,“少数民族”等。在英语环境里,
民族和种族的区别非常清楚,ethnicity是在严格的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
使用的,如“黑人”、“白人”、“亚洲族裔”等。而“民族”是属于社
会学、政治学和历史学范畴。
“民族”是以语言、地域、经济生活、传统文化和心理素质为特征的
,如中华民族、美国民族、印度民族、伊朗民族、阿拉伯民族、日本民族
、德意志民族等。民族显然与“种族”完全不同。一个民族可以包括若干
不同的种族,如中华民族有几十个种族。而同一种族的人,也可以分别属
于不同的民族,如汉族,在中国属于中华民族,移民到美国的属于美国民
族。
在中文里,“民族”和“国家”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
然而,英语的nation一词,同时包含有“国家”和“民族”两个涵义
,而且更强调政治特点。如The Nations of the Western Europe(西欧诸
国),The United Nations(联合国)。
再如nationwide,指遍及全国的,而不是遍及全民族的。
national hymn是指国歌,不是民族赞美诗。
national park是国家公园而不是民族公园。
英语nation一词中,“国家”的含义要高于、多于“民族”。
中文和英文在语义上的差异,使得在使用“民族”(nation)时出现很
大偏差。中文倾向于理解为种族,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较强;而英文更多
地在“国家”的意义上使用,突出了社会学和政治学的涵义。这个歧义在
“民族主义”(nationalism)概念上将更为明显。
民族属于一定的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和
组合方式。今天谈到“民族”并定义民族时,其实是给民族主义这样的思
潮或理论提供理论基础或解释。把“民族”概念化的需要,在于历史上现
代国家的产生。换言之,是国家需要“民族”这样一种概念,用它来确定
疆土、人口和主权。任何社会组织都要有定义域,说明该组织的界限,包
括什么样的人,以及权力和权力运作的范围。所以,“民族”和“国家”
在概念上紧密相关。脱离了关于“国家”的概念,民族这一概念就丧失了
历史的起源而无法定义。现代国家要求有民族这一概念。民族国家是政治
单位,通过共同的价值、历史和象征性行为表达集体的自我意识。在这个
意义上说,民族国家是某种特殊的集体身份。
这里,我们就有了两个中文的“民族”概念:一个是人类学和生物学
意义上的“传统民族概念”;另一个是社会学和政治学意义上的“现代民
族概念”。“民族主义”只能是与“现代民族概念”相联系的,否则就会
陷入极大的混乱。如“中华民族”这一概念,并不是自古就有的,而是在
非常近代的社会话语中才出现的。中华民族也并不是指汉族或任何一个特
定的民族,而是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统一体中所有的民族。用血源、
语言、宗教、文化传统和民俗来定义“中华民族”是不可能的。
另一个更为明显的例子是作为现代民族的“美国民族”。美国民族的
形成与上述任何一个民族构成的要素都没有关系,它是由美利坚合众国直
接分娩出来的,只有二百年的历史。在这样短的时间里,是没有可能形成
自己的独特的语言、宗教和文化传统的。而且,美国作为移民国家,其种
族来源几平遍及世界,包括欧洲的主要民族,根本没有从氏族、部族、部
落到民族的形成历史。
“中华民族”和“美国民族”都是确实存在的,只不过其定义的具体
内容要比其他民族繁复。尽管我们很难用“传统民族概念”来定义他们,
然而,我们却可以轻易地用“现代民族概念”来方便地加以定义。
作为“民族主义”中的“民族”,只能是“现代民族概念”,作为一
个近现代出现的概念,它只能是社会学和政治学意义上的。“种族主义”
(racialism)中的“种族”才是与“传统民族概念”相关联的。“种族主
义”与“民族主义”在英文中是完全不同的两个词,它们之间是没有什么
“血缘”关系的。那种将民族主义划分成“种族的”、“文化的”、“政
治的”民族主义的人,表现出的是对“民族主义”的绝对无知。“民族主
义”只可能是“政治的”,而不可能是其他,不论其“成熟”与否。
二,“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
“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在中文中是两个不同的名词,而在英文
中却是同一个单词(nationalism)。今天,作为一个成熟的“民族主义”,
是不能回避“国家主义”这一问题的。
前面谈到了,民族主义的概念是与现代国家的概念密切相连的。事实
上,民族主义就是国家主权的“外部特征”。民族主义就是现代国家之间
,保护和争取民族权利的政治工具。就象“主权是人权的复数形式”一样
,“民族权利”就是“人权的复数形式”在国际间的表现形式。在一个国
家之内观察,民主主义一种政治工具,是人们捍卫、保护人权,并以人权
合法构成主权的政治工具。在国家之间、在世界范围内观察,民族主义也
是一种政治工具,是捍卫和争取民族权利,处理国际关系问题的政治工具
。
民族主义就是要求,不论国家大小、强弱,在国际上都要享有平等的
政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一个国家或民族,将自己的利益凌驾于其他国家
或民族权利之上。由于自然地理和政治历史的原因,各个国家或民族的现
实利益是存在差异的。民族主义要求尊重这种利益差异,维护各个国家或
民族的基本权利,如民族生存权、民族发展权。这里之所以在“生存权”
、“发展权”前面加上“民族”二字,是为了与人权中的“生存权”、“
发展权”概念相区别,是强调民族权利的外部特征。民族生存权、民族发
展权属于民族主义对外争取的民族权利;而生存权、发展权则属于民主主
义对内争取的人权。
“国家主义”就是将民族利益“异化”为在主权内部攫取权力的借口
。国家主义本质上是“精英主义”的。它认为在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只有
少数精英才了解和代表整个民族的利益所在。据此,少数精英要求在国家
或民族内部享有更多的政治权利,要求其他大多数人为了民族利益,而牺
牲、放弃自己的政治权利,而服从他们。将在国际间争取民族平等的“民
族利益”,异化为国内压制人权的政治工具。“国家主义”的这种“精英
”本质,必然是反人权、反民主的。将主权的外部特征“内部化”,也必
然导致极权主义。
成熟的“民族主义”,对内对外的政治主张是一致的。对外,民主主
义要求尊重民族差异,争取民族平等;对内,则是要求尊重人权,争取民
主平等。成熟的“民族主义”必然是反对精英主义的。他们应该承认:民
族利益绝不是只有少数精英才能认识、决定的;民族利益应该是全体国民
普遍接受的,通过民主程序决定的。那些“民族利益”的“先知先觉”者
,或启蒙者的责任,就是要把他们的认识向全体国民宣传,并接受全体国
民的检验。
“国家主义”在发展中国家,还有另外两个“变种”,一个是“民粹
主义”,一个是“官僚买办主义”,“民粹主义”是将传统文化中的某些
内容,指为民族利益的所在;“官僚买办主义”则将外来文化中的某些内
容,指为民族利益的所在。他们都是用“民族利益”的借口,来诉求他们
的文化权利和政治权力。换言之,“民族利益”在这些精英那里无非是某
种权力的语言载体而已,是争夺社会资源的方式。
所不同的只是,他们在什么样的情况下选择什么样的身份,这又取决
于他们控制着什么样的社会资源,占有什么样的文化霸权和话语霸权。“
民粹主义”、“官僚买办主义”、“国家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区别就
是:他们都是反民主、反人权的精英主义,都必然导致极权主义。
值得庆幸的是,“民族主义”与“国家主义”在中文中是两个不同的
词,成熟的民族主义就是严格地将民族主义规定为“主权的外部特征”,
对内是追求平等的反精英主义,而不是将其混同于精英的“国家主义”。
三,“民族主义”与“霸权主义”
今天,“民族主义”的反义词就是“霸权主义”。“民族主义”是有
一个演变历史的,但是这种演变始终是围绕民族主义“作为主权的外部特
征”这一核心内容的。
在十九世纪,民族主义以“世俗”的、“反对神权、教权”的面目诞
生的。这是和欧洲中世纪神权、教权高于国家主权的状况密不可分的。在
现代国家出现之前,欧洲各国的国王都是要教皇来“加冕”的。法国大革
命之后,现代民族国家的诞生,就是从神权下,恢复国家主权“最高权力
”的应有面目。虽然,拿破仑复辟了帝制,虽然他也让罗马教皇来给他“
加冕”,但是,拿破仑却是着便装去迎接教皇,而不是举行正式的迎接仪
式。在典礼上,拿破仑也不是让教皇把王冠戴在他的头上,而是夺过王冠
自己戴上。过去,人们常常把这当成是拿破仑自大、狂妄的举动,而没有
注意到这其中的象征意义——现代国家,主权是最高权力,是绝对不允许
教权、神权凌驾于主权之上的,哪怕它是君主立宪的现代国家主权。
二战前后,“民族主义”的反义词是“殖民主义”。殖民地争取“民
族独立”、“民族自决”的运动,就是争取国家主权的“最高权力”,就
是要反对殖民主义“宗主国”的权力,凌驾于本国主权之上。
到了今天,凌驾于主权之上的教权、神权和殖民主义的宗主权,都被
推翻了。“民族独立”、“民族自决”的任务已经基本完成。但是,国际
上依然存在着“霸权主义”。所谓“霸权主义”,就是少数国家凭借自身
的实力,将一国的国家利益、民族利益,凌驾于其他国家或民族的利益之
上,干涉其他国家的主权,侵害其他国家的民族权利。
作为“霸权主义”的对立面,“民族主义”强调国家主权的平等,强
调不论国家大小、强弱,都享有平等的国际政治权力。强调尊重国家主权
保护下的民族利益,及民族利益的差异性,强调在国际间各个国家或民族
,都享有平等的民族生存权、民族发展权。
“霸权主义”就是国家或民族间的“精英主义”和“极权主义”。精
英主义对内,追求少数精英享有比其他社会成员更多的政治权利,或特权
,并借此以支配其他社会成员。精英主义对外,则认为少数发达国家应享
有更多的国际政治权利,有权更多地支配国际事务,支配其他发展中国家
。与精英主义相反,成熟的民族主义是对内、对外都追求平等的。对内把
平等的人权和民主制度,看成民族利益的基础,对外追求国家或民族间的
平等,而不是谋求霸权。
事实上,只要世界上还存在国家,民族主义就一定会存在下去。随着
国际交往的增加,民主主义问题不但不会淡化,反而会更加突出。民族主
义是国际间维护民族权利的政治工具,而对民族权利的相互尊重,则是未
来国家间和平共处、世界和平发展的基石。
四,“民族主义”与“民族分裂主义”
成熟的民族主义,也不能回避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传统民族概
念”。对此,民族(种族)平等与民族(种族)区域自治,是合理的解决
方式。
所谓,民族(种族)平等,就是指在现代民族概念的国家主权范围内
,人权不分种族,传统概念下的各民族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平等享有民
主政治。不搞种族压迫、种族歧视。
所谓民族(种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传统概念民族存在相对稳定的地
理区域时,也就是存在少数民族(种族)聚居区的情况下,实行政治上的
区域自治。区域自治的权力,事实上就是低于“主权”的“治权”。“民
族(种族)区域自治”与争取“民族自决权”运动不同。它们背后,一个
是“传统民族概念”,一个是“现代民族概念”,一个是“治权”,一个
是“主权”。“现代民族概念”对应“主权”,“传统民族概念”对应“
治权”。
社会学和政治学意义上的“现代民族概念”,虽然是一个近现代产物
,但是,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种族)国家,是不可能不
涉及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传统民族概念”的。民族(种族)平等与
民族(种族)区域自治方针,是对“传统民族概念”现实的尊重,是国家
主权稳定的必要条件。
民族分裂主义,就是将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传统民族概念”“
外部化”,试图为“传统民族概念”寻求“主权的外部特征”。民族分裂
主义,就是借助人类学和生物学意义上的“传统民族概念”,分裂社会学
和政治学意义上的“现代民族概念”。
两种不同的“民族”概念是不能混淆的。片面强调“传统民族概念”
,必然导致国家分裂、社会动乱。反过来,国家主权的衰落,也必然导致
传统民族概念的崛起,和民族分裂。 民族分裂主义,与种族主义,有
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借助“传统民族概念”,所不同的只是他们政治利益
的追求。
种族主义追求的是种族压迫、种族歧视。种族主义主义实际上也是精
英主义的,是将自己的民族(种族)看成是优于其它民族(种族)的,是
将自己民族(种族)利益,凌驾于其他民族(种族)利益之上的。反对种
族主义,不应借助民族分裂主义,而是要以民族(种族)平等,与民族(
种族)区域自治的方法来解决。要用追求平等的方法来解决。
中国是民族(种族)平等与民族(种族)区域自治政策最好的国家之
一,成熟的民族主义一定是维护这种民族政策,而不是支持民族分裂和种
族歧视的。
统治这个国家的民族单一,并且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就是民族主义国家。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民族主义的国家,而是国家主义的国家。
楼上说的这句经典………………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是民族主义的国家,而是国家主义的国家。
超级对!!!
民族意识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