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出生,1994年就同居到现在算事实婚姻吗?

2024-12-15 09: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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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规定,自1994年之后,就不存在事实婚姻说法了。此后,无论是同居10年还是20年,婚姻关系都不受婚姻法保护,即便生子,在一起生活一辈子,事实婚姻在法律上也不承认是夫妻。
目前,按《婚姻法》规定,婚姻登记(就是领取结婚证)是证明结婚的唯一法定形式。婚姻关系从登记之日起确立,除此之外的一切形式,不管是摆酒席、举行仪式还是签协议、送彩礼、共同生活,都不算结婚,都不能成为夫妻。在一起共同生活,哪怕有了小孩,在法律上也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没有夫妻间的的权利与义务,因而在同居期间发生任何变故,同居者的权益都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回答2:

是不是事实婚姻,你可以对照以下司法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如果你们到现在还没有依法补办结婚登记,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根据你的表述,你们的“婚姻”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比如说,“1979年出生,1994年就同居”,也就了说明你们男女双方有一方在“结婚时”居然才15岁,而当时婚姻法中就有了“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的规定。由此就可看出,该男女双方的“结婚”本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

赶紧去补办结婚登记吧,否则以后碰上什么事,只能按“同居关系处理”。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3:

算是事实婚姻,已经同居26年了,按我国婚姻法规定这就是事实婚姻。

回答4:

应该是事实婚姻了,同居了这么久还可以在一起,说明两个人感觉蛮合适的,那么还是早点去办结婚证吧。

回答5:

算事实婚姻。既然在一起这么久了,就去补办结婚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