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低主要责任。原因:转弯让直行,转弯不得影响直行车正常通行。但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直行车到达路口未减速,甚至超速的,可相应减少你方的责任。另外,你说对方是摩托车,那很显然,不是摩托车走了非机动车道,就是你未靠右侧机动车道就在路中违法进行了转弯操作。如果是前者,双方可能同等责任;如果是后者,你可能全责。
现在事故责任问题基本清楚了。回头再看你说交警行为的异常问题。你说交警恶意删除你行车记录仪的记录,如果你确信这一点,可以到该交警所属公安分局警督办公室举报。至于调录像,如果你确定交警定责明显违背事实并对你不利,可以提出复核申请并明确要求调取录像为证。这是你的权利,不再是交警取证的问题了。
但是我要指出你一点: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还没下,你说交警恶意删除你行车记录的证据是什么?事故取证是交警的事情,你急于看录像的目的是什么?你说交警侵害了你的正当权益,你的证据又是什么? 你什么都没有对不对?既然如此,这么哇哇地叫有意思吗?
如果你能确定可以向上一级纪委举报
我就是正常绿灯直行被电动三轮车撞了那人死了,我的行车记录仪也被拿走了,等五天后交警大队打电话让拿回去,说文件打不开没有用,我们回去找人看了,结果就是出前后十多分钟视频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