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得到工伤保险待遇,可再以侵权为由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不是职业病赔偿。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因此,一般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只能要求工伤保险待遇,不能再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劳动者在共工作中患职业病的除外。劳动者因职业病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如公司生产条件恶劣,且未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采取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健康防护措施,则劳动者还可以公司侵权为由要求公司进行民事赔偿,是否采取相关措施应由公司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