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属于共同共有,过户需要费用么,房贷没过户之前谁还?

2024-11-27 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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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房屋产权归双方共有:夫妻双方共同贷款买房,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离婚后,无论房屋归谁,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实践中,房屋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有三种情况:一是婚前二人共同买房,二是婚后共同出资买房,三是婚后一方出资买房。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后,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贷款由一方进行偿还的,不过约定不可对抗第三方银行。
  2、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如果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产权协商未果的,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尚未还清的房贷也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所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方进行补偿。
  3、房屋产权由一方所有转夫妻双方共有:婚前买房,婚后加名,这是一种自愿的赠与行为,房屋产权也变为夫妻共同所有,成为共同财产。离婚后,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财产和房屋归属,无法解决的,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对房屋的贡献来判决。

回答2:

虽然正在离婚,但紧要事务还要双方协商决定,比如房贷,将来谁是房主,谁就应该承担剩余的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