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提问中的核心问题是“男方给的彩礼跟结婚时送女方的首饰,该归女方所有还是该归还男方?”对吗?
可以这样说,男方给的彩礼和结婚时送女方的首饰,应该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予,离婚时,归女方所有。当然,如果通过当事人双方协商予以归还的,那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从上述规定中可以看出,只有出自于上述的三种情况,人民法院才予以支持彩礼归还。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女方所有,首饰为女方专有物品,所以一般认为女方个人财产。彩礼和赠送女方首饰都是赠予女方财产,所以也是一般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