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设立责任的依据不同:民事责任,大多基于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双方是平等民事主体,责任的产生主要是通过合同、一般侵权、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事由。行政责任,是违反了国家行政法规而需承担的责任,是一种民对官的责任,主体之间是不平等的,比如违反工商管理条例,特许经营规定等等。本质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个体的处罚行为。刑事责任,是最严重的一种责任。只有触犯了《刑法》的犯罪行为才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判定是否有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是法院的专署职能,其他任何机关不能行使,非经审判,不能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