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男方有三个孩子又和别人结婚了还有分财产的权利吗

2024-11-03 09: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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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1〕30号):
第四条 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回答2:

事实婚姻必须开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我估计你们达不到事实婚姻的条件,你们最多也就是同居关系。同居关系解除,财产按照同居关系分割

回答3:

这是道德问题,但事实婚姻是你放弃法律的保护,因此不算重婚。但子女与婚生子女享同样权利。

回答4:

没结婚证就什么也不要谈。现在不讲事实婚姻

回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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