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了两天不想干了,工作应付不来想辞职怎么办?可以直接走吗?入职当天就签了合同了

2024-11-24 10: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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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想辞职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直接走的,试用期需要提前3天,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天,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和个人约定了服务期的,未到服务期离职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扩展资料:

其他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回答2:

不能直接走。如果你实在不想再做,可以向公司提出辞职,这样也是对公司的尊重。另一个方法,向公司的领导提出换岗位,这种岗位不能应付,别的岗位可能你会适应。另外,向公司领导沟通,能不能增加人手,减轻你的负担。有些人先坚持干,说不定工作一个星期就能适应工作。工作是适者生存,人应该努力适应工作,而不是工作适应你。

回答3:

想辞职是可以的,但是不可以直接走的,试用期需要提前3天,正式员工需要提前30天

回答4:

直接走人就行了,面试的时候肯定跟你说七天的试岗期,试岗期之内自动走人的话没有工资,意思就是说你直接走就可以。只是没有你待的这两天的工资了。如果你是刚毕业的,你可以熬过这一个月,拿了这一个月的工资再走,但是如果你是二十八九快30的人了,那你就两天直接走人就行了,因为你这样也是浪费时间

回答5:

直接走那是不行的,第一直接走人,是一种极其不负责的做法,第二,会耽误你手头上的事的进展,从而导致公司利益发展受损,这是每个公司都不喜欢看到的。但才入职两天,也就是说你的实习期肯定还没完,所以只有你和上级提出辞职,公司就会放你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