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拿了我的钱去办事,没办好,我能告他诈骗吗?

别人拿了我的钱去办事,没办好,我能告他诈骗吗?
2024-12-18 03: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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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委托他人办事,没有办成,不属于诈骗。如果对方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钱财,数额较大,则构成诈骗。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回答2:

不管在委托之初有没有讲办成功与否付酬劳,只要一方存在欺诈行为,委托无效。有证据就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