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法有明文进行规定,部门规章有对合同无效的情形进行强制性规定的,也可以作为合同无效的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您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显然,部门规章不在此列,因此不能作为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谢谢阅读!
1.这个要看这个部门规章是否与法律相互矛盾。
2.不矛盾就没有问题的,可以作为法律依据的。
3.矛盾了,就要注意了。
4.部门规章也是法律范畴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