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轻伤二级,经派出所调解后,还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吗?

2024-12-17 23: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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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要根据具体情况:

1、派出所的调解,仅是就双方的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对于刑事部分还需要依法进行。最终哗尺镇是否会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需要看检方对于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来决定的。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4、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乱粗除处罚。

5、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困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参考资料来源:

检查法律法规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回答2:

1、派出所的调解,仅是就双方的民事赔偿问题进行调解,对于刑事部分还需要依法进行。最终是否会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需要看检方对于案件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来决定的。如果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主动脊培投案自首、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其谅解、知罪认罪悔罪,可能做出不起诉决定。也就是说即便客观情形符合上述全部情形,最终是否批准逮捕并提起公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察机关的自由裁量权。
但是,可以确定一点,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法定的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的事由,即便最终提起公诉,也可能会被免于处罚或量刑上从轻处罚。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让野败徒刑。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3、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4、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5、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67条、68条、234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坦颤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73条

回答3:

  如果是因民事州首纠纷引起的伤害,派出所主持下达成和解的,可能免予刑事处罚。

  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和解的条件:
  一、规定了可以适用“刑型搜事和解”的范围,诸如“因为民间纠纷引起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案件”,册租数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过失犯罪案件,才可以适用《刑事和解》,不是什么案件都适合《刑事和解》;
  二、规定刑事和解的案件,检察院可以不起诉处理,法院可以从宽判处,让真心悔改的罪犯从轻处理。

回答4:

根据刑诉法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和解后,逗滑会作山局腊为从轻情况予以考虑。增加取保候审、免予刑事处罚或缓刑的几率腊源。

回答5: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