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在这类事故中,如果车主存在过错,比如,将车借给无驾驶证人员或明知出借车辆存在严重质量隐患等,则车主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