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别人打了法医鉴定是轻微伤一个多月连人都没来过

2024-12-29 02: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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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如果迟迟不处理,可以去案件受理单位询问,不满意可以向上一级申诉。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公安机关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至于民事赔偿部分,可由公安机关从中调解,调解不成,被侵害人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答2:

这个很正常,轻微伤是纯粹的民事责任,说白了就是赔钱的事,派出所基本上不会重视,因为一天下来,这样的案子太多了,而且这样的是一般吃力不讨好,所以派出所不管,伤人者你就更别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