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设备招投标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4-12-18 17: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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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物资设备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几年,随着国有企业物资设备招投标体制、机制和程序的不断完善,物资、设备招标工作日趋规范,堵塞了许多漏洞,为强化企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应当清醒的看到,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就物资设备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危害及应采取的措施与对策做一些粗浅的探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企业在物资、设备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按照招标管理制度和程序的要求,大棕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之前,应对相关单位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价格、技术性能等情况进行考察后,才能确定是否参与投标。目前,有的单位由于时间紧,不能进行正常考察或考察时间仓促而达不到预期目的,有的只是电话了解一下情况;有的认为是老客户,情况不用了解,致使许多应对投标单位掌握、了解的情况心中无数,(如当前同类产品、设备的价格、性能等)严重影响了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有的招标相关资料不能及时发到有关部门和评委手中,使他们无法及时了解、熟悉招标情况,到时只能是仓促上阵,不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确定投标单位存有倾向性。一是招标前,有的单位向招标主管部门明确提出,某单位是我们的老供货商,此设备的供货单位必须是某某厂家或公司,使组织招标的主管部门左右为难,在确定投标单位上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异性。致使许多质量好、价格低的产品设备的生产厂家难以入围投标。二是主管部门确定投标单位时不合理、欠公平。有的投标单位达不到3家以上就组织招标;有的投标厂家的生产规模、管理水平、产品质量不在同一平台,同一档次上,找一些生产规模少、产品质量低的小厂来充数陪标;有的通知一些边远小厂来投标,也不落实是否能按时参加投标,结果出现有的边远、小厂不能按时参加招标会,只剩1-2家关系户,使竞标变成了议标。难以形成合理、公正的竞争态势。

3、招标文件不规范。有的招标文件对产品、设备的技术要求表述不明确;有的对设备品牌或配套设备品牌表述不清楚;有的配置不清楚,有的技术参数出现失误等,使投标单位只能按自己的理解去投标,结果是各厂家所报品牌不同,配置不同,价格相差很大,质量相差很远,势必造成在招标会上,临时统一品牌、统一配置,要求厂家重新报价,延误了招标时间,使招标会不紧凑、不严密。

4、询标、评标欠公正。有的单位、部门和领导对聘请的专家评委在询标、评标前,提前打招呼、搞暗示,授意让某某单位中标;有的评委业务水平不高,只凭自己的印象和关系来询标和评标,询标中,对关系户只提优点,不提缺点,对其他竞争对手只提缺点,突出关系户各方面都优于对手等等。评标中有的专家评委发表意见带有明显的倾向性,以此影响其他评委;有的不当场宣布评标结果,事后研究确定。使评标工作不严肃、不公正,不公平。

5、串标、陪标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参入投标单位少,只有两三家,又是同一种产品,经销人员相互熟悉,容易互相串标。还有的是同一地区的同一种产品的单位投标,其推销员原是同一单位的,更容易互相串标。同时,以上两种情况还容易彼此达成协议,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或暗中抬高标价,损害了企业利益,使招标流于形式。

6、泄露标底、报价问题不容忽视。采购数额大的项目招标,方方面面关注的人比较多。有的投标方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多方拉关系、找门路,总想在领导、评委和工作人员中获知标底和其他竞争对手的报价秘密。由此,打电话、利用手机发短信、离开招标会场传口信的泄密问题时有发生。不能真正体现招标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危害

招投标过程中的无序、无原则竞争,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一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失控和资产流失。二是产品、设备质量难以保证,给安全生产带来极大隐患。三是容易导致腐败的滋生和蔓延,为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提供了土壤和条件。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经济利益驱动。招投标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归根结底都是经济利益驱动,大都是为了给个人或小团体捞到好处,而损害的是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一些投标单位为了在竞争激烈的市场求得生存或者获取利润,不择手段,拉拢腐蚀设备使用单位、招标管理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使他们不按程序办事,为投标单位提供作弊方便等,这是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二是法制观念淡薄。尽管国家针对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集团公司也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制度,但一些单位和个人仍然知法犯法、知错犯错。不遵守招标程序和规定,不约束自己的行为,吃拿卡要捞好处已习以为常,给关系户中标开方便之门已成自然。这是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

三是供求关系失衡。当前,大部分产品供大于求,过度竞争必然导致无序竞争甚至是恶性竞争,设备生产厂家和推销人员为了在竞争中取胜,往往是不则手段地进行攻关,以达到将其产品推销出去的目的。

四是监督力度不够。招投标工作之所以有诸多漏洞,给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监督管理不到位、力度不大、监控手段落后、监管力量不足;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业务不熟悉、情况不了解;违规手但段隐蔽,监督难度大等是问题产生的又一原因。

三、主要措施与对策

1、切实加强教育,规范职业道德。要定期对招投标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律来约束自己,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要规范职业道德行为,做到讲原则、讲正气,不违规、不作假、不泄密。要加强廉政教育,提高自律意识,经得起各种诱惑,真正筑起一道攻不破、打不垮的廉政、道德防线。

2、严格制度落实,提高业务水平。要严格落实上级及集团公司有关招投标制度和相关程序规定,按照程序和规定严密组织招标会,切实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落实到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要加强对招投标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使他们熟悉招投标业务和程序规定,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水平,使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更趋合理。

3、加强过程监督,强化措施落实。要实行招投标全过程公开、全过程监督。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开标、询标、宣布中标结果等都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进行,监督部门要全过程参与,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串标、抬标的违规违纪行为。招标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明确分工,确保资料齐全、妥善保管,使每一个招标项目都有案可查。为预防招投标中泄密问题的发生,必要时可采取集中保管通讯工具,不公开首次报价结果等措施;为解决确定投标单位存有倾向性和投标厂家少的问题,可采取使用单位、招标主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确定投标单位的方法。需要招标的,投标厂家或公司不得少于3家,其资质、诚信、产品、设备质量、技术性能等方面均在同一个平台上。无特殊情况,不能在同一个城市或地区确定2个以上同类产品、设备生产厂家投同一种标。

4、认真组织考察,全面掌握情况。各单位和招投标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正式招标前对投标单位的前期考察工作,做到熟悉其资质、诚信、产品、设备质量、价格和技术性能等相关情况;要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其他同类产品、设备的价格和技术性能,并进行比较鉴别,真正掌握当前市场价格;同时,要了解投标单位的产品、设备在其他单位的使用情况和质量问题。为确定投标单位,为招标过程中的询标、定标提供足够的资料和数据保证。

5、加强检查指导,完善管理制度。集团公司招投标主管部门,要定期对所属单位的招投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和规范招投标管理制度,使招投标工作更加规范,更有成效。

总之,国有企业实行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为强化企业经营管理,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不断规范,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