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警察带走十天了还没通知家属,家属应该怎么办?如果这样是什么情况?

2024-11-03 19:4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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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民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本案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询问是否向家属寄发了拘留通知。如果没有,可以试试询问为什么不通知?如果不告知,可能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恐怖活动犯罪。
因不了解具体案情,以上回答仅供参考。

回答2:

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时,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之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在抓人后,一般应该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但是,如果有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的,则可以暂不通知,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
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新的情况和线索。

回答3:

看样子很严重,你可以去派出所问问情况,也可以选择在家里等,总之肯定会通知家属的,谢谢!

回答4:

我表弟好像是被带去境外,做诈骗,别人被抓了,都叫家属寄衣服等,我表弟怎么没通知,不知道有没被抓,10几天都失联了呀!要怎么去了解,人有没被抓,家人很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