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上写 两个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不支付抚养费。 请问女方永远不支付抚养费了吗?

2024-11-23 15:17:2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你们之间有孩子
那就是抚养费了
要是没孩子
那就是指给对方的生活费

回答2:

  肯定不是。抚养费根据需要,可以随时进行调整。

  一、抚养费的调整,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1、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第38条同时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因此,原来的调解协议是有效的,可以约定女方不出抚养费。但抚养费以后也是可以要求增加的,对于增加的数额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将该数额是否合理的争议提交法院判决。

回答3:

作为妈妈,觉得可以永远不支付抚养费,良心会过的去吗?

回答4:

这个调解书内容违反婚姻法规定,属于无效的。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