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办理离婚登记,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中涉及到的约定,以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的约定为准;若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约定没有涉及到的,你们可以补充协议,不需要再将民政局的那份重写了,因为那份已经生效。
既然是房产,对方同意的话, 还是要办理房产除名登记,这样房产才真正是你的。
从写要从新签订,只写补充的可以直接签订,两式一份。望采纳
既然双方认可无争议,咋样都行。
建议重写,详细点,以绝后患。
重新起草一份关于住房分割的细则协议,注明房产归谁,怎么补偿对方,双方权利义务,等等,然后双方一起签字按手印,在一起到公证处吗,把住房分割协议做一下公证,注意保管公证书,就可以了.
经过公证的协议,效力等同于法律文书。
最好些一个一模一样的 后面加上补充 以防万一呐也不差多谢那么几个字